
山东泰安泰山律师网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父母过户房产给子女,继承、赠与、买卖,哪种更为稳妥更划算?
2024-03-05 20:38:15 来源:
转发:唐新禄律师,联系电话13583877696
近日,笔者接待了一对80高龄的老夫妇,在今年的体检中,老两口身体都有不少隐患,所以想把房产以合适的方式给到已婚的独生儿子。那么,如果想把房产过户给子女,哪种方式更为稳妥更划算呢?实务中,常见的过户方式有三种:继承、赠与和买卖。笔者就这一问题和大家聊聊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第一,继承。房产继承是以产权人过世为前提,作为父母的法定继承人,不需要缴纳契税、个税、增值税,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印花税。但是,当继承的房产以后想再次出售时,如果不满足“满五年且唯一”的条件,则需要缴纳20%的个税。需要注意的是: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遗嘱,按照《民法典》继承编的规定: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子女、父母、配偶,此时,一般应当均等分配,从而相应的会减少子女份额。
第二,赠与。房产赠与是指父母生前直接将房屋赠与子女的行为。此种方式相对于继承来说,可以避免其他有权继承的人分享份额,子女也可以直接处分房产。赠与主要费用有:契税(按照房产的评估价3%-5%)、公证费等。需要注意的是:有些城市有限购政策,此时的赠与就必须以受赠人需有购房资格为前提。
第三,买卖。如果父母的房产“满五年且唯一”,可免征个税,满2年可免征增值税。需要注意的是:有些城市有限购政策,此时子女需要有购房资格。
如果父母担心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后,日后无法保证能居有定所,可以通过设立居住权的方式,为自己的养老留一份保障。
综上,在以上三种过户的方式中,继承的流程相对复杂,赠与的税费最高,买卖相对便利费用较低,但,每个人的需求和痛点不同,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,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。
- 大家都在看

唐新禄律师联系电话【基本案情】2019年9月,某小区业委会就更换物业公司事宜通过发放书面征求意见表的方式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